(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党务、政务日常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文稿;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上级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负责公文处理、文档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接待、政务信息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83638805 传真:83639393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的拟定;负责商贸系统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商贸流通业中重大问题的调研,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政策、法规;组织课题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指导商贸系统法制建设工作,承担有关的法律咨询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3639311 (三)消费品流通处(市酒类经营管理办公室) 指导全市消费品流通工作,参与制定消费品流通流通的政策措施;指导商贸企业业态结构、经营结构调整和营销改革;负责酒类业、化学危险品、特种劳保防护用品、外轮供应、战备救灾物资和专项控购及专卖商品的经营资格认定和市场定点经营监管工作;协助管理烟草、盐业市场流通工作。 联系电话:83638405 (四)副食品流通处(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市豆制品市场整顿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蔬菜、副食品流通业的指导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对蔬菜副食品风险基金、市场物价调节基金、副食品生产发展基金的安排提出建议;负责重点商品的储备、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畜禽冷藏加工和豆制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蔬菜副食品质量的监控,组织实施“放心工程”、“三绿工程”;指导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83639338 (五)服务消费处 负责拟订传统和新兴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指导工作;负责拍卖、旧货、典当等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商业服务体系的发展规划、政策引导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饮食服务业的等级评审及资格认定工作。 联系电话:83638705 (六)市场规划建设处 研究拟定全市商业网点和消费品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消费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和全市规模较大的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消费品市场建设、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三产发展基金有关商贸流通部分的使用安排提出建议;指导现代物流工作。 联系电话:83638505 (七)行业管理处 组织制订全市商贸流通中介组织的政策规定;指导区县商贸流通工作;指导全市商贸流通业行业协会及相关中介组织的工作;指导商贸流通环节中商品质量、物价管理和标准计量工作,参与有关部门打击商品销售中的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全市商贸流通业行风建设、优质服务、文明经商等各类创建工作。 联系电话:83639306 (八)改革指导处 负责商贸流通业改革工作;组织制订商贸国有资产重组、结构调整、产权改革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商贸流通业改革工作;指导国有商贸企业内部的各项改革工作;指导商贸系统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国有商贸企业执行、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负责协调劳动争议及职工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监督企业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 联系电话:83639301 (九)财务统计信息处 负责商贸系统的财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审编、上报和下达商品流转计划、财务计划并检查考核执行情况;负责商贸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商贸系统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商贸企业的资本运作;负责会计、统计信息电算化工作;定期组织企业经济活动分析;承担对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分析、预测、监控。 联系电话:83639304 (十)审计监督处 负责指导商贸流通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定商贸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对商贸系统市属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活动中重大问题的专项审计调查、重点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组织对商贸系统市属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商贸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审计评估工作;负责其他专项审计监督。 联系电话:83639304 (十一)科技工业处(经济协作处) 负责商贸流通业、商办工业技术引进、科技推广等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商贸流通业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商贸流通业开放型经济项目的论证、审批或申报和三资企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商贸系统境外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会展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协作工作;组织推广商贸流通业信息化工作。 联系电话:83639309 (十二)安全保卫处 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商贸流通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指导商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商贸系统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商贸系统安全隐患的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83639390 (十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指导党的关系在市委财贸工委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市私营企业党建工作;负责财贸系统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负责财贸系统市属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的考察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受市委委托管理的省属单位的党的工作;负责本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系统干部统计等工作;拟定全市商贸人才发展规划,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财贸系统的统战工作。 联系电话:83838905 (十四)宣传教育处 (团工委) 指导财贸系统各单位及党的关系在市委财贸工委的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市委有关部门,组织财贸系统局级单位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市管领导干部理论自学工作;指导企业党校、政校的建设;指导商贸系统业务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财贸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财贸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团工委按有关章程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83639310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有关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83638204 设立老干部处。 联系电话:83639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