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及项目申报单位: 江苏省2011年下半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南京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拨付申请的单位 1、2010年度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的市属外贸进出口企业。 2、通过管理部门审核具有申请团体项目的单位。 二、拨付申请的项目 1、2011年7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已实施的项目。 2、项目内容符合《江苏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其中,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境外考察两大类支持方向暂不予支持。 三、 拨付申请的时间 企业网上提交拨付申请的时间:2012年1月4日-2月10日。 区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将企业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的截止时间:2012年2月15日。 四、 拨付申请的材料 企业送交的纸质申请材料每一页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财务凭据需另加盖财务章,按项目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至所属地的区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 区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同意后将项目汇总表加盖商务局及财政局公章,正式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一式二份。 市直属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商务局外贸处。 五、 拨付申请的要求 1、各区商务部门要广泛发动企业积极申报,认真审核企业的申报资质及申报项目是否享受过其他扶持政策。企业申报材料中的项目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在复审阶段审核确认。 2、申报企业要认真学习有关申报要求,熟悉申报程序,按照拨付申请材料清单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做到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及时充分的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附件3:各区县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联系电话 |